考试管理
关于2023年秋季重新学习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3-09-26 08:38:25 来源:教务处 作者: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本学期重新学习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0—2022级在籍校生,必修、限选课程考核不合格或未修读的学生;课程考核虽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的学生。

二、课程安排

1.须为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

2.通识基础课重新学习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要求组班开课,授课学时不低于原教学计划的30%;30人以下采取跟班学习。专业课程重新学习人数超过15人(含15人)要求组班开课,授课学时不低于原教学计划的30%;15人以下采取跟班学习。

3.考核方式:达到组班开课的课程,授课结束后即可组织考试;若属跟班学习的,其考试与期初补考同时进行。

4.毕业班学生:单独统计,采用线上授课方式。

5.纪律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重新学习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学习与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其成绩不予认定。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学生申请的课程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六门

2.每个学生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成绩,如存在需要补修或者系统未显示相关重新学习课程等特殊情况,要在报名阶段到所在学院反馈并添加名单

3.系统报名时间10月7日—10月11日

4.报名流程见附件1

5.缴费时间为10月14日—10月19日(详见附件2)

6.授课按以下原则安排,具体安排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公共基础课重新学习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发往通识中心汇总安排后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2)专业课重新学习由各二级学院安排实施,跨学院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统计人数后送至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7.各二级学院将重新学习课程辅导安排表印发给各班辅导员,辅导员及时通知本班相关学生,电子版发教务处备案。授课教师按照安排打卡,教务处将对授课情况进行抽查及考勤。

四、成绩录入安排

1.开班课程在期末考试前完成录入;跟班课程跟随期初补考录入。

2.试卷应由任课教师在开考前一周,按程序审核好后提交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汇总交至文印室印刷。            

五、收费标准

本科生按90元/学分收费。

各学院秘书于系统报名结束时,将该学院的缴费信息(附件3)传至教务处。

 

附件1.泉州信息学生重新学习报名--学生使用

2.学易收缴费操作指南

3.缴费导入模板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